315消费者权益日班会

作者: 时间:2023-03-16 点击数:



(通讯员 黄晨 陈敬扬)20233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每年的3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称“315”。这个节日在1983年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旨在扩大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使其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

第三个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湖北文理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和物理光电2211班共同组织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班会,共同讨论并且引导同学们科学合理消费。讨论结果显示,我们应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侵害农村消费者生命健康、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欺诈消费者的案件予以披露,并且要做出正确的维权手段:促使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加大消费维权的工作力度。

2023315日下午630分,班长任彤和王诗璠宣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班会开始。”在班会上,同学们了解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和作为消费者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有的同学也根据近期的一些新闻报道,联系了生活中的问题,提出同学们在日常消费中要留存合法的维权凭证,如发票、交易记录等,在权益受到侵犯时应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消费安全。

就我们自身而言,我们不能只在“3.15”的那一天才想起加入打假队伍,不能总是依赖媒体、政构。维权关系到我们的共同利益,需要大家一起努力,作为大学生,更应该做出表率。只要假冒伪劣商品没有市场,不法商家就没有了生存发展的空间,这样我们消费者就会愈加地有力量,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纯净。

审稿:周明媛

终审: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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