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各类纵向项目结项的通知
作者: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时间:2016-05-11 点击数:
关于督促各类纵向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纵向科研项目的管理,按照《湖北文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科技处组织开展2016年度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项的督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结题范围
1、本次督办受理的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其他部委项目、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省教育厅各类计划项目、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第一完成单位为湖北文理学院的各类各级纵向科研项目。
2、本次督办受理的纵向科研项目为截止2016年12月底到期的各类各级纵向科技项目。
二、结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统计汇总
5月11日-5月16日,各二级学院统计汇总拟结项项目清单(格式见附表,盖章)统一报至报科技处。
2、提交材料
5月16日-5月30日(上半年)、11月2日-20日(下半年)。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要求填写结题表并提交成果材料。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表格及要求请到科研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2016年度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结题要求今年有所变化,按照当次通知执行。
三、注意事项
国社科项目(含单列学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其他部级项目根据要求随时接收、随时办理;国自科项目按基金委要求及通知办理;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拟于下半年由学校统一聘请专家会议鉴定;其它各类项目请于指定时间内提交结题材料,逾期则自动顺延。
四、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立项单位结题要求准备相关结项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科技处。
2、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处项目管理专区立项项目清单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办理结题手续。
联系电话:3590964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2016年度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科技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