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17—18学年下期中教学检查安排

作者: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时间:2018-04-24 点击数:

各教学系、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我院教学工作计划,本学期第九至十二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和中期考试工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主体及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以落实“五必五严”等方面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教学质量建设。根据检查内容,分别以学院教科办、各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院教学督导组为责任主体分别进行落实与推进。

教学与科研办公室

1.配合各系启动下学期教学计划编制工作,并将2018级新生适用的人才培养方案做入系统(责任人:董睿)

2.学生学业跟踪管理(责任人:姜福贤)。对在校学生开展学业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发布《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业状况公告》;按照《湖北文理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业问题突出的学生实施学业警示制度或降级处理,并指导学生制定重修学习计划;

3、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责任人:董睿、姜福贤)完成2018届毕业生名单校对,对照毕业、学位授予条件完成《毕业生资格预审表》;毕业重修课程成绩的录入工作、课外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的录入、学生违纪处分的清理和解除、学位计算机条件的审核以及学生自查开展的情况等;

4、根据毕业生本学期重修计划,制定毕业生专业课重修考试安排(责任人:董睿、姜福贤);

  1. 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责任人:董睿)。根据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组织各系对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过程进行检查;拟定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6、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责任人:姜福贤)检查落实各班课堂教学日志填报,汇总问题并反馈。

7、2018届学生课外实践创新学分清理工作(责任人:姜福贤)落实各毕业班级学生课外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认定信息汇总表填报及每生课外实践创新学分档案(含认定学分的支撑材料)。。

各教学系

    1、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填报下学期各年级教学任务及教材征订并报教学办备案(含2018级新生及外院开设公共课,见附表1);

2、开展实践教学大检查。重点检查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生实习教学档案。

(1)检查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管理材料是规范(征题、审题、中期检查);组织论文指导教师填报“2018届毕业论文中后期专项检查记录表进行自查(见附表2)”。

(2)检查各系2018届毕业生实习教学档案是否完备(主要包括:实习工作的制度文件、实习工作总结、实习工作安排、实习指导书、自主实习和研究性实习的审批手续、指导教师的指导日志、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绩评定表、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实习过程检查记录、专业实习课程教学方案(实习大纲)等材料;),组织填报“2018届毕业实习档案专项检查记录表(见附表3)”。

3、中期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填报“20172018学年度下学期中期考试安排(见附表4)”;

 4、配合教学办落实各年级学生课外实践创新学分认定与档案整理工作(尤其是2018届毕业生课外实践创新学分的认定与档案收整)。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依据《湖北文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校政发教〔2017〕5号),重点检查:实验教学的制度文件、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课表的落实情况、课程教学方案、实验指导书(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应单独编写或选用实验教材)、教师试做报告、教学进度安排(含分组安排和所开设实验项目)、学生实验记录、学生实验报告等材料(责任人:谢志远、胡晗)。

学院教学督导组

1、结合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对教学督导组的活动计划和活动记录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责任人:赵锐、彭小平、夏清华)。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坚持以“自查为主,注重实效”的原则。本次教学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各部门自查阶段:第九周,各部门制定详实可行的检查计划,于2018年4月26日之前报教科办备案。第十周开始自查,自查结束各部门对自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情况、需要校院解决问题等方面形成自查报告,于2018年5月9日前报教科办。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须提交纸质文本;电子版发至43622630@qq.com。

第十二周,教科办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对本次教学检查进行抽查和整理。在此基础上形成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校教务处备检。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教学与科研办公室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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