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2023年材料与化工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4-04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以及学校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组,由复试专家5名、秘书1名、纪检委员1名和助理2名组成。复试专家由校研招办会同监察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并推荐产生复试专家组组长,面试所有环节由复试专家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纪检委员全程监督。

、招生指标

材料与化工(0856),专业学位,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人,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拟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无非全日制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调剂计划。

、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材料与化工专业且达到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单独寄发复试通知单。

2、调剂考生:根据调剂原则和计划余额,按同一批次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具体复试名单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hbuas.edu.cn)查询。

四、复试时间与方式

1、复试时间:

4 月9日9:00-18:00。

2、复试方式

采取远程网络复试,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为辅助和备用平台。

五、复试内容及具体形式

远程网络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7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分为专业课复试抽题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

专业课复试抽题,考生至少回答1题。由复试专家组组长引导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并向考生展示所选试题密封袋,同时宣读题目内容。组长宣读题目内容,考生在听清试题后1分钟内开始作答。考官在考生回答完毕后,轮流对考生提问,考生在线作答。

专家提问环节,主要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热点,科技创新、学业规划等方面进行提问。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1分钟内开始作答。

各方向具体考核内容与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致,具体知识范围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参考书目

085601

材料工程

材料综合

《材料科学与工程概论》,杜双明,王晓刚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 年;《半导体物理》,刘恩科、朱秉升、罗晋生编著,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 年

085602

化学工程

化工原理

《化工原理》(上、下册),夏清、贾绍义,天津大学出版社,2011 年

2、综合素质考核

考官通过提问和查阅资料进行考核考生按资格审查要求在复试系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介绍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由考官在线评阅,结合评阅情况提问评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为考生英文自述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抽题两个环节。

考生英文自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考生学习、工作、生活简况,专业认知、学科特长以及自我发展规划等。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抽题,考生至少回答1题,英语面试考官引导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并向考生展示所选试题密封袋,同时宣读题目内容。考官宣读题目内容,考生在听清试题后1分钟内开始英文口语作答。

4、同等学力加试

采用远程笔试形式,加试科目2门,内容与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致。成绩分别以百分计,60分为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请同等学力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注意:应届成人教育本科生和自考本科生不加试。

材料工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固体物理学》,黄昆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年; ②《材料结构表征与应用》,吴刚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

化学工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分析化学》(第七版),华东理工大学化学系,四川大学化工学院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年;②《物理化学》(第六版),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六、复试流程

考生须认真阅读《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办发研〔2023〕1 号,http://yjsc.hbuas.edu.cn/info/1113/5264.htm),按要求提前准备复试所需设备、材料,缴纳复试费等,确保复试顺利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复试缴费

具体缴费金额及方式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资格审查

自2023年4月7日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用之前网报时的账号,登录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所有考生于4月8日18:00前按以下流程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进行人脸识别及人证比对,完成身份核验。

(2)所有考生须按清单登录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电子版审查资料,将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复试资格审查表》、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综合能力证明材料、《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考核材料分类提交到复试系统,其中所有类别考生均须提供①-8加分项考生请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具体要求如下: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表现审查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考生连同初试准考证一起扫描或拍照上传(仅限上传1 个 PDF文件)。

4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仅限上传1 个PDF文件)。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

6综合能力证明材料: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上述所有内容合并至一个PDF 文件(仅限上传 1 个PDF文件)。

7《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连同身份证正面一起扫描或拍照上传(仅限上传1 个 PDF 文件)。

8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特殊材料:

9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人员名单之中,由研招办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

注意事项: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超时将关闭材料提交入口,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该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通过审查的补充或重新提交资料。

3、体检与心理素质测试

由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表》中据实填写,并做出属实承诺,拟录取后或报到时进行复查,达不到国家规定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4、设备调试与操作培训

(1)复试前设备调试:缴纳了复试费的考生,进入复试系统首页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详细阅读系统软件要求和考生操作手册,熟悉复试流程,按提示完成设备调试。

(2)操作培训:所有参加复试考生于4月8日15:00培训,具体培训形式另行通知。拒绝参加操作培训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远程网络复试

(1)流程

考前调试:4月9日8:30考生登录复试系统,对设备、网络及环境再次调试;点击“进入考场”,进入面试列表界面。

考前等待:再次实人验证,进入考场候考页面,等待考官面试邀请,切勿错过复试时间。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正式考试:接受面试邀请,进入视频面试环节,按照考官指令,完成考核环节。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面试结束,退出系统。所有考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条件要求

硬件要求:1台电脑和1台手机或2台手机;固定手机的装置(具体安置要求见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

网络要求: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Chrome浏览器,腾讯会议(备用),考生须提前安装试用。

环境要求:独立、无干扰,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光线明亮,确保考官能够看清考生;避免在过大且空旷的大房间。

、调剂工作

1.材料与化工按专业类别接收全日制调剂考生(无退役士兵专项)。

2.接受调剂的条件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湖北文理学院复试分数线。

3.申请调剂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调剂程序:所有调剂申请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完成,流程如下:

(1)调剂开始后,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即可在调剂系统报考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专业。

(2)学院工作专班根据招录计划指标,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拟定复试建议名单,报研招办审核,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成绩核算及录取

1、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2、录取原则

(1)复试考生按材料工程和化学工程两个专业分别排序。

(2)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在相同专业内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的计划余额用于录取调剂考生。

(3)各专业录取名额根据实际复试人数按比例确定。

3、学院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优先级进行排序),依据录取原则从高到低确定拟取录建议名单,并报学校研招办审核,研招办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招领导小组审定,由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示。

4、招办按照审定后的录取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学校将予以取消。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复试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4)复试成绩(含各单项)不合格者(少于60分);

(5)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6)非全日制考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者。

6、若公示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出现缺额,则按录取总成绩依次递补录取。

、咨询与监督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联系人:

类老师 电话:13396106921,邮箱:sllei@hbuas.edu.cn

汪老师 电话:13972091836,邮箱:wangjingyang@hbuas.edu.cn

材料与化工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QQ群:698882237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员与投诉电话:

王老师 电话:13217109508, 邮箱:13217109508@163.com

、其他事项

1、本细则内容若与学校研究生处复试相关文件冲突,以学校研究生处下发文件为准。

2、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研究生处发布的《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为湖北文理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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