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上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安排
学院教学督导组、各教学系、大创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学校教务处教字2015[19号]——“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我院2015年度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校历第九至十二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 。本次教学检查围绕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保障以及教学建设与改革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检查,以此总结成果,查漏补缺,督促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分别以教学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教科办、学院教学督导组等职能部门为责任主体,按事务归口落实各项工作。
(一)教学系
1、期中考试安排情况与实施情况;
要求各课程有安排、有落实、有总结。
各系须填报各课程中期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2、教学档案建设情况;
(1)各系对本学期及上学期开设各课程教学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规范的材料进行整改;
(2)各系对2015届毕业生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进行再梳理。
实习档案重点检查《实习日志》填写规范与否;毕业论文(设计)重点检查学生论文档案是否完备,论文工作过程材料有完整。
3、2016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及各专业协同培养单位和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工作进展情况;
各系须提交学生实习安排表,实习安排计划。结合本次毕业实习,各系以此推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认定工作。
4、主题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重点教研教改活动进展及成果培育情况。详见“附件2”;
6、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征题审核(要有过程材料支撑)、论文任务书下达;
7、学业跟踪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各系应督促各专业负责人对各专业班级开展学业指导与学业提醒工作。此项工作为常态化管理,不能仅仅局限于新生入学教育前两周。
(二)教学与科研办公室
1、各年级学业清理情况、学业警告的下达;
2、在校生教材费再核对;
3、学生注册工作;
4、学生信息员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5、组织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组织各班级填报教学信息反馈表)。
(三)学院教学督导组
1、提交本学期教学督导计划及参与各类教学活动的记录情况;
2、整理本学期教学督导听课材料;
3、对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梳理并报送。
(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本学期教学计划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2、实验教学档案建设状况。(上学期教学档案的清理及本学期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填写情况)
(五)大创中心
1、学科竞赛工作组织情况;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推进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部门自查阶段:第九至十周,各部门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于2015年11月3日报教科办备案。第十周至十一周,各部门围绕期中教学检查重点事项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的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2015年11月10日报教科办。电子版发至43622630@qq.com。
总结与评价阶段:第11周,教科办、学院督导组将根据各部门自查报告,组织人员对各部门负责事项进行逐一检查,并对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价。教科办根据各部门的自查报告和学院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报送学校教务处。第12周,迎接学校教务处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检查。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教学与科研办公室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